关于通过私人服务(赞助、捐赠和其他捐赠)促进联邦活动的一般行政法规

相关行业:行政法规
报告地区:德国
发布时间:2022年
联邦内政部 2003 年 7 月 11 日 O 4634 140 17 通过私人服务(赞助、捐赠和其他捐赠)促进联邦活动的一般行政法规 根据《基本法》第 86 条第 1 句,以下一般行政法规颁布 1 适用范围、定义 本行政法规适用于个人(发起人)向一个或多个联邦机构(被赞助方)提供金钱、商品或服务,发起人通过其与旨在实现广告或其他公共利益(赞助)。本行政法规所指的活动是该机构作为其公共职责的一部分和作为其自身陈述的一部分而执行的活动。联邦机构是最高联邦当局、直接和间接联邦行政当局和联邦法院。该规定也适用于武装部队。因此,如果个人和机构就基于相同目标的适当成本分摊达成一致,则没有赞助。以下规定比照适用于个人向联邦政府无偿捐赠(特别是捐赠和其他捐赠)。 2 行政法规的目的 在适当的情况下,赞助有助于实现行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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