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第 55 号一般法律(国民议会、省立法机关或市议会议员的丧失)修正案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南非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9日
2008 年第 55 号一般法律(国民议会、省立法机关或市议会成员资格丧失)修正案旨在于 2009 年 4 月 17 日(2009 年 4 月 16 日第 32130 号公报)修改 1997 年《代表政党的公共资助法》,以便进一步规定政党对从代表政党基金分配的资金负责;替代对过时法律的提及;并授权选举委员会在某些情况下任命审计员; 1997 年代表政党法案和公共资金法案、1998 年代表决定(全国省议会)法案、1998 年选举法案、1998 年地方政府市政结构法案和 2002 年地方政府市政结构修正法案,以便对废除国民议会、省级立法机构或市议会议员在保留国民议会、省级立法机构或其他政党成员的同时成为另一政党成员的权利作出规定。理事会;现有政党与另一个政党合并,或细分为多个政党,或细分并允许任何细分与另一个政党合并,同时允许国民议会成员,受此类变更影响的省级立法机构或委员会保留国民议会、该省级立法机构或该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并就与此有关的事宜作出规定。进一步规定政党对从代表政党基金分配的资金负责;替代对过时法律的提及;并授权选举委员会在某些情况下任命审计员;国民议会、省级立法机构或市议会的成员成为另一个政党的成员,同时保留国民议会、省级立法机构或该议会的成员资格;现有政党与另一个政党合并,或细分为多个政党,或细分并允许任何细分与另一个政党合并,同时允许国民议会成员,受此类变更影响的省级立法机构或委员会保留国民议会、该省级立法机构或该委员会的成员资格;...
2008 年第 55 号一般法律(国民议会、省立法机关或市议会议员的丧失)修正案pdf预览版
2008 年第 55 号一般法律(国民议会、省立法机关或市议会议员的丧失)修正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