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第 34 号议会财务管理修正案旨在于 2015 年 4 月 1 日(政府公报 38564,2015 年 3 月 17 日)修订 2009 年议会财务管理法,以插入更多定义;处理省级立法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修订有关监督机制的规定;修改有关议会年度预算、拨款和批准的规定;修改有关捐助资金的规定;删除涉及议会自身收入来源的某些规定;使有关报告和审计的规定与 1999 年《公共财政管理法》保持一致;废除 1963 年《权力和特权法》的某些部分;删除 1999 年《公共财政管理法》中对省级立法机构的某些提及;包括对绩效管理的引用;修改长标题;并就与此有关的事宜作出规定。插入进一步的定义;处理省级立法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修订有关监督机制的规定;修改有关议会年度预算、拨款和批准的规定;修改有关捐助资金的规定;删除涉及议会自身收入来源的某些规定;使有关报告和审计的规定与 1999 年《公共财政管理法》保持一致;废除 1963 年《权力和特权法》的某些部分;删除 1999 年《公共财政管理法》中对省级立法机构的某些提及;包括对绩效管理的引用;修改长标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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