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观察:新三板重启私募机构挂牌,“新八条”门槛令一大波私募已哭晕

相关行业:基金理财 证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7日
以上规定对于在审的私募机构,须按新增挂牌条件审查,因暂停审查而致财务报表过期的,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按新增挂牌条件补充材料和审计报告,如符合新增挂牌条件的,继续审查。对于已挂牌的私募机构,应当对是否符合本通知新增挂牌条件的1、4、5、6、8项进行自查,并经主办券商核查后,披露自查整改报告和主办券商核查报告。已挂牌的私募机构发行股票(包括发行对象以其所持有该挂牌私募机构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份额认购的情形),发行对象已完成认购的,可以完成股票发行备案并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目前,清科研究中心已成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最专业权威的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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