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
二、主要工作(一)明确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建立经营范围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明确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对应关系,需要增加经营范围表述条目的,须报经总局纳入规范目录统一管理。(三)明确区别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便利企业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要求,根据企业申报的经营范围,按照规范目录明确的经营范围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相关主管部门和信息共享部门的对应关系,在登记信息中明确标记需要推送共享的相关部门,并将相关企业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共享至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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