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北京中煤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为第十三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商务部、税务总局对各地报送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北京中煤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39家企业符合试点条件,同意其作为第十三批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对在会计年度内未实质性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试点企业,将取消其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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