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2日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相关政策执行口径(一)《通知》第一条所称满2年是指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制创投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投资时间从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算起。被投资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有关资料留存企业备查,备查资料同公司制创投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的第2项和第4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pdf预览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