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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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2日
相关解释见《关于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的说明》(附件1)。四、选拔程序通过个人报名、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笔试、面试、素质和业绩评价、考察等环节,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综合情况,2择优录取。(二)资格审核1.税务系统内人员6月6日17时前,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综合处和各省税务局人事部门登录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同时,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和各省税务局按本单位审核通过报考3人员的50%(四舍五入),研究确定组织推荐人选,并在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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