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改善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有关要求,税务总局近期在编制《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过程中开展了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清理工作,形成了第一批取消事项和资料清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务事项取消原则各地税务机关应当基于业务合理性,以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前提,逐步取消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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