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增值税。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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