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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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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
:
2019年04月28日
二、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1各地要根据《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在组织领导、具体任务、政策措施、工作进度、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周密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以推进。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目前暂不调整单位缴费比例的地区,要按照公平统一的原则,研究提出过渡方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已纳入降费范围的统筹地区,原则上继续实施,保持力度不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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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北京:开展2020年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工作
关于建立健全煤炭企业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制度的意见
北京:印发《北京市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北京:印发《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缴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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