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积极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改革工作,极大地便利了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市场主体退出市场。二、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2注销登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要按照简易注销技术方案,做好系统开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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