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相关行业:生态环境部 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明确指出,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要把畅通复议渠道作为加强环境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引导群众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解决环境行政争议。建立和完善环保部门内部办理环境行政复议案件的机构与有关业务机构的联合审理制度;建立专家咨询与论证制度;探索研究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负有行政复议职责的环保部门要增强运用和解和协调手段解决环境行政争议的意识,将和解和协调贯穿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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