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

相关行业:生态环境部 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6日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按照《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环办2004109号),组织编制或修订完成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1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指标解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城市及建制镇生活垃圾资源化量占垃圾清运量的比值。计算公式为1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数据来源建设、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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