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震灾区环保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通知

相关行业:生态环境部 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7日
关于加强地震灾区环保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部门,各有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环保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制度规定,确保救灾款物规范有效使用。二、切实提高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效率和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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