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8日
附件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一、基本条件1、制定了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总体要求的生态村建设规划,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村容整洁,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2、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3、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4、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全村生考核方式查阅垃圾处理厂的证明材料、垃圾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日常保洁人员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产生总量考核方式查阅农业部门或环保部门的证明材料;现场察看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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