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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相关行业
:
生态环境部
通知
报告地区
:
保定市
发布时间
:
2016年12月28日
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的要求,各地应立即启动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同时,为推动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部决定京津冀部分城市试点开展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各地要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地方环保部门已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做好数据对接。...
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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