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具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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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
(httpwww.mot.gov.cn)欢迎使用交通智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具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2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治理期间,相关企业可委托具有可移动罐柜、集装箱检验资质的机构,经核准的特种设备(RD7)检验机构(仅限定期检验),取得CMA资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罐体产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仅限出厂检验)依法依规开展罐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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