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66条实施意见”助推闽台合作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意见
报告地区:福建省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闽台企可按规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台湾本科毕业生可同等参加福建省相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闽台胞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在大陆离职时可根据规定一次性支取……《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简称66条实施意见)6月6日出台迄今已近一个月,引起台企台胞普遍关注。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钟志刚表示,66条实施意见核心是落实台企台胞两个同等待遇,目的是为台企台胞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促进闽台交流合作。1福建省发改委副主任叶飞文表示,66条实施意见出台后,福建省发改委积极拓展闽台合作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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