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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相关行业
:
地方政策
意见
报告地区
:
吉林省
发布时间
:
2018年09月21日
(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研究和开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和已上市产品的继续研究。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和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产业联盟的基础支撑作用,整合省内药物研发资源,开展药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制剂技术的研究。省内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技术要求,主动选购参比制剂并开展相关研究,解决影响仿制药内在质量的工艺技术问题,确保研究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在质量和疗效上达到与原研药品一致。建立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积极引导企业3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评价药品的信息。...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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