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相关行业:通知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河南省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豫教财202060号财政局,各高等学校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按照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各地各校要落实网上教学相关规定,扎实做好线上教学和开学复课工作,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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