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市属高校合作办学管理工作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
现将《关于加强市属高校合作办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京教计20211号各市属高校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高校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合作办学,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社会能力。(三)严格执行审批程序1.高校与社会机构合作举办独立学院根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不再新设立普通高等学校。2.高校与其他高校或社会机构合作共同举办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研究生人才培养等学历教育项目高校与其他高校或社会机构合作共同举办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研究生等学历教育项目须提请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向市教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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