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关于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京建发202196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制止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切实保障购房家庭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新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应由购房人缴纳的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人应自行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代缴。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代收购房人应缴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商品房销售和交付的前置条件。三、购房人缴纳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确需要代办的,可委托开发企业或第三方办理,但相应款项不得转入开发企业或其它第三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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