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关税
性别平等
经济形势
联合国
人道主义
贸易
世界人口
安徽: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
相关行业
:
地方政策
意见
报告地区
:
安徽省
发布时间
:
2021年04月26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全省国土绿化,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加快构筑江淮大地更加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到2023年,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坡荒地全部植树造林,两岸废弃的码头、厂矿和沿线的滑坡山体、裸露地块全部完成复绿,实现宜林还林、应绿尽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改造松树纯林,严密防控松材线虫病灾害,有序推进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整体提升森林健康水平,打造皖南地区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升级版。...
安徽: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pdf预览版
安徽: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发布将全国划分为优化、适度、保护三大发展区域附:《规划》(全文)
贵州: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河南: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东:印发《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北京:2025年14个区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
上海:印发《上海市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河北:印发《河北省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徽省开展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文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附:《意见》(全文)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