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意见
报告地区:安徽省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6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全省国土绿化,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加快构筑江淮大地更加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到2023年,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坡荒地全部植树造林,两岸废弃的码头、厂矿和沿线的滑坡山体、裸露地块全部完成复绿,实现宜林还林、应绿尽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改造松树纯林,严密防控松材线虫病灾害,有序推进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整体提升森林健康水平,打造皖南地区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升级版。...
安徽: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pdf预览版
安徽: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