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报告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
内政办发202133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7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pdf预览版
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