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

相关行业:其他 国家能源局
报告地区:矿区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国家经贸委1999年12月30日发布国家经贸委令第16号)为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目录。一、本目录淘汰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二、本目录涉及钢铁、有色、轻工、纺织、石化、建材、机械、印刷业(新闻)等8个行业,共119项。国家经贸委将在研究制定产业政策的过程中,镇对国内外市场变化和产业发展情况,陆续分批颁布淘汰、限制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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