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品油作价原则和供军队、国家储备用成品油出厂价格的通知

相关行业:国家能源局 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关于成品油作价原则和供军队、国家储备用成品油出厂价格的通知(国家计委1998年6月4日发布计电199853号)根据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中有关规定,现就部分成品油作价原则等问题通知如下一、液化气、灯用煤油、化工轻油、非化肥用重油出厂价格按以下原则由石油、石化两个集团公司制定(一)上述四种油品的出厂价格要与汽油出厂价格保持合理比价。计划内民用液化气调价前需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1(三)液化气、灯用煤油出厂价格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非化肥用重油和化工轻油出厂价格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个月。...
关于成品油作价原则和供军队、国家储备用成品油出厂价格的通知pdf预览版
关于成品油作价原则和供军队、国家储备用成品油出厂价格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