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的比例为新增利润按60提取用于归还发电项目的借款本息;供电环节的免税额,关内地区按20提取用于归还发电项目的借款本息,按80提取用于归还送变电项目的借款本息,关外地区按50提取用于归还发电项目的借款本息,余下的50部分用于归还送变电项目的借款本息。具体的分配办法为1.网(省)局内部各新建电厂、新增机组应分配的发电项目提取的新增利润额以及供电环节提取并返还的免税还贷额,按照各新建电厂、新增机组的新增厂供电量占网(省)局内全部新增厂供电量的比例进行分配。3.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供电环节免税归还贷款的分配计划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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