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价上网”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国家能源局
报告地区:辽宁省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关于竞价上网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2000年4月11日发布计价格2000409号)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是我国电力工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电力管理体制和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基本方向。1998年12月,国务院批准浙江、山东、上海、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市为第一批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试点地区,目前这些地区的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最近,在一些地区出现了未经批准,自行实施竞价上网的行为,影响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国内独立发电企业和国外电力投资者对此反映强烈。未经批准已自行实施竞价上网的地区要停止执行,待试点省市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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