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和规范县供电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2000年10月13日发布国经贸电力2000第971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2号)精神,推进和规范县(合县级市、区,下同)供电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农村电力市场秩序,减轻农民用电负担,提高县供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村电气化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代管期间,当地政府和省电力公司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尽快进行公司制改革。具备条件的趸售县供电企业,也可直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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