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9日
为切实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提出如下意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改革创新,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中小学教育、干部教育相结合,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与文化建设、旅游发展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相结合,不断增强革命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建设一批革命文物类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建成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基地,推介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发一批革命文物宣传产品和文化产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pdf预览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