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塔什干宣言200503070000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或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元首二OO四年六月十七日在塔什干举行本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声明如下一六国元首强调,本组织成立以来取得的成就和国际形势的变化表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顺应了时代潮流,符合六国人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组织确立的各项原则是正确的。六国元首指出,二OO三年五月莫斯科峰会提出的本组织机制建设任务业已顺利完成,并积极评价外交部长理事会和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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