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大约 40% 的人口生活在跨越国界的河流流域。跨界河流流域覆盖了地球近一半的陆地表面,约占全球淡水流量的 60%。这些流域将人口联系起来,并在国家之间建立水文、社会和经济相互依存关系。因此,如果我们要确保为所有人提供水和卫生设施并对其进行可持续管理,跨界水合作就至关重要。国家之间的法律协议可以促进和确保跨界水合作。
2013 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ECE) 保护和利用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公约向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开放,联合国非海洋法公约生效- 2014 年国际水道的航行使用改变了国际水域的条约法。同时,突然在全球范围内制定两项涉及该主题的条约可能会造成混乱。
因此,欧洲经委会水公约执行委员会主席 Attila Tanzi 的分析对于那些希望了解这两个公约对国际水法的贡献的人来说是及时和重要的阅读,并为它们的互补性提供了保证。这种互补性得到了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认可,他在 2012 年敦促“[ECE 水]公约的全球化也应与《联合国水道公约》的预期生效齐头并进”。 .这两种工具基于相同的原则。它们相辅相成,应以连贯的方式实施。”
ECE/MP.WAT/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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