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理事会的组成和至高无上

相关行业:立法
报告地区:亚美尼亚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7日
第 1 章 安全理事会 第 2 章 安理会的组成 第 3 章 安理会程序 第 4 章 安理会的决定 第 5 章 确保安理会的正常运作 第 6 章 最后部分和过渡条款 第 1 章安全理事会 第 1 条 安全理事会的地位 1. 安全理事会是由总理领导的国家机构。第 2 条 安全理事会的职权 1. 安全理事会根据宪法第 155 2 2 条规定国防政策的主要方向。 2. 安全理事会根据总理的建议,讨论与亚美尼亚共和国边界的安全、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性有关的问题。 3. 安全理事会的权力由本法和亚美尼亚共和国《国防法》规定。 4. 安全理事会应就与其国防政策的主要方面有关的事项以及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咨询性质的决定。第 2 章 安全理事会工作人员 第 3 条 安全理事会成员 1. 安全理事会成员为: 1) 总理; 2)第一副总理; 3) 副总理; 4) 安全理事会秘书。 5)国防部长; 6) 外交部长; 7)国家安全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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