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存记录和使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司法警察局被拘留者命令和记录登记册中的个人数据的规则手册(“波黑官方公报”第 63、11 号)

相关行业:二级立法文件
报告地区:波黑
发布时间:2022年
2011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保加利亚共和国官方公报第 63 页第 13 页 根据第 24 条,连同《波黑司法警察法》第 5 条(波黑官方公报,第 303 和 2103 号)和第 4 条:《个人数据保护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4906 号),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司法部长(主体)黑塞哥维那(以下简称司法警察),输入和处理的数据类型,收集数据载体的方式,数据,使用和传输,数据的保留期限。来源 第二部分 登记簿 第二条(簿册种类) (一)司法警察为依法行使职权,应当以簿册形式保存命令登记簿和被拘留者记录。 (2) 命令登记簿应按规定格式保存,包括下列信息:序号、被执行人姓名、姓名、执行关系编号、执行日期、司法警察姓名和姓氏执行解决和评论的命令、实现或方式的官员。...
关于保存记录和使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司法警察局被拘留者命令和记录登记册中的个人数据的规则手册(“波黑官方公报”第 63、11 号)pdf预览版
关于保存记录和使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司法警察局被拘留者命令和记录登记册中的个人数据的规则手册(“波黑官方公报”第 63、11 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