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法

相关行业:行政法规
报告地区:爱沙尼亚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6日
反腐败法 2012 年 6 月 6 日通过 RT I,2012 年 6 月 29 日,1 生效 01.04.2013 经以下法案修订(显示) 第 1 章一般规定 § 1. 法案的范围和目的 (1) 违反规定的义务在他们。只有在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律才能规范公共任务执行之外的腐败和责任预防。 (2) 本法的目的是确保公平公正地执行公共任务。 (3)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于本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并考虑到本法规定的规范。 § 2. 官方和官方身份 (1) 就本法而言,官方是为履行公职而担任官方职位的自然人,无论他或她是否永久履行分配给他或她的职责或暂时,有偿或免费。 (2) 官员的职位由立法、交易或机构工作组织产生的执行公共任务的权利和义务组成: 1) 做出决定,包括参与决策或指导其内容。决定是旨在创造、改变或终止他人的权利或义务的决定,包括公共当局,它规范单个案件或不限数量的案件,包括一般行为、行政行为行政程序法,法院判决; 2) 执行某项行为,包括参与或指挥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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