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政府决议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乌兰巴托第 403 号关于设立政府机构的决议 《蒙古政府法》第 183.1 条,《政府机构法律地位法》第 5.1 和 9.1 条,根据第9,《国家和地方财产法》第 5 款,以及 2020 年 7 月 7 日蒙古国家大呼拉尔第 07 号决议,“关于更新国家行政组织体制和结构的总体方案”,蒙古政府决定: 1. 设立教育总局,作为政府的执行机构,在教育和科学部长的职权范围内。 2. 将教育总局的员工人数上限设置为 171 人。 3. 指示教育和科学部长 L.Enkh-Amgalan 批准和实施教育总局的运营战略、组织结构调整方案和组织结构。 4、结合教育总局的设立,解散“教师培训学院”。 5. 教育和科学部长 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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