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 7 月 1 日关于公共工程的法案的 254 条 2019 年 9 月 1 日的规范客栈的时间版本斯洛伐克共和国国家委员会对公共工程的公共监督(以下简称公共监督)。 2 某些术语的定义 为此目的 a) 公共工程是 1. 准备和实施建设或已完成建设的变更的活动全部或部分由公共投资资助, 2. 建设全部或部分资助部分来自公共投资, b) 来自当前预算、国家基金、欧洲预算、省级单位预算、它们所保证的信念的财政资金的公共投资;如果市政当局要求将由此类资金资助的建筑物纳入该地区的发展计划,则市政当局的自有资金也被视为公共投资, c) 公共工程的建筑措施(以下简称建筑措施)是文件公共工程概要方案是具有制定建设计划的公共工程的主体,e) 公共工程的总价是钻井增值税的价格,f) 发展公共工程是总价超过 5 的公共工程密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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