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 2001 年 11 月 28 日条例规定了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根据第3 一 12 点。 8 帐户。 2641999 科尔。关于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合格评定以及某些经修正的法案的修正。 4362001 科尔。 (以下简称法规) 1 (1) 本法规转换了附件中的指令。 4. (2) 对9标准以下产品的壶组。 1 形式包括简单的压力容器(以下仅称为容器),其具有暴露于超过 0.5 bar 的内部超压、铀对空气或氮气、不暴露于其他火焰、直接部件和安装元件的系列生产焊接容器,影响压力容器的强度的,由优质非合金钢或非合金铝制成,或由在时效过程中不硬化的铝合金制成, c) 容器的最大工作超压不大于大于 30 巴,最大工作超压(巴)和容器容积(升)(以下仅为安全巴)不超过 10 000 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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