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 asov 版本 526 斯洛伐克共和国司法部 2004 年 9 月 20 日关于确定履行清算人职能的缴款和报酬的法令 斯洛伐克司法部共和国根据第。 7 和 771a 帐户。 5131991 科尔。 1 法律主体 本规定根据专门规定规定了清算人履行职责的出资额和报酬。 1) 清算人的报酬 2 (1) 清算人清算报酬的余额(以下仅指清算财产) . (2)如果SD决定对该财产进行追加清算, 2)清算人履行追加清算的报酬的确定依据是追加清算产生的清算财产。 3 清算人的报酬来自存款的首笔 3,319.39 欧元...................................... 超过 3,319.39 欧元的金额的 15% 和不超过 16 596.96 欧元的押金 ................... 10%,金额超过 16 596.96 欧元,不超过 33 欧元193.92 的押金 ................... 超过 33 193.92 欧元的押金金额的 7%.. ... 5% 至少 33.19 欧元。超过 331,939.19 欧元的金额不包括在押金中。 4 (1) 如果清算在清算财产的年龄确定之前完成,或者清算财产不是全部或部分城堡,清算人的报酬为 33.19 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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