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关于客船保安要求的条例

相关行业:欧盟法律
报告地区:斯洛伐克
发布时间:2022年
该法规的时间版本自 2021 年 9 月 19 日起生效 582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 2006 年 10 月 11 日关于客船安全要求的法规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根据 § 2 para. 1 个字母j) 法号。 19/2002 Coll.,制定发布经修订的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近似法规的条件,规定: § 1 (1) 本政府法规规定了新客船和现有客船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标准和高速客船,它们在国内航行。 (2) 本政府法令适用于 a) 长度为 24 米及以上的新客船, b) 长度为 24 米及以上的现有客船, c) 悬挂斯洛伐克共和国国旗的高速客船和从事国内航行。 (3) 本条例不适用于: (a) 客船,其 1. 军舰或军舰, 2. 非动力船, 3. 由钢或类似物质以外的材料建造的船舶,适用于海上安全委员会关于高速客船的第 36 (63) 号决议或委员会第 97 (73) 号决议或国际海事组织决议 (A)。...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关于客船保安要求的条例pdf预览版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关于客船保安要求的条例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