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规的时间版本自 2019 年 11 月 19 日起生效 193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 2016 年 6 月 8 日关于在市场上提供无线电设备的法规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根据第 2 段第 2 段。 1 个字母g) 和 h) 号法案。 19/2002 Coll.,规定了发布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近似法规的条件,命令: 基本规定 § 1 (1) 本政府法规规定 a) 作为指定产品的无线电设备的基本要求 1) (以下简称“无线电设备”),B)无线电设备的合格评定程序2),c)制造商的权利和义务,3)无线电设备的授权代表,4)进口商5)和分销商6),d)授权和通知7) e) 通知人的权利和义务。8) (2) 本政府法规不适用于 a) 附件编号中所列的无线电设备。 1, b) 专门用于国防、机密信息保护的无线电设备, 9) 用于执行斯洛伐克共和国武装部队、军事情报局或斯洛伐克信息服务的任务或用于安全目的的无线电设备警察。 (3) 对于无线电设备,第 3 段中提及的无线电设备除外。 1 个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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