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贸易监管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土耳其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9日
零售贸易监管法 法律编号:6585 采用日期:2015 年 14 月 1 日 官方公报 发布日期:2015 年 1 月 29 日发行:29251 发布代码:命令:5 卷:55 第一部分 目的、范围和定义 目的文章1 – (1) 本法的目的;促进零售企业的开业和经营,根据有效和可持续的竞争条件在自由市场环境下开展零售贸易,保护消费者,确保零售企业的均衡增长和发展,规范零售企业的活动及其关系彼此,制造商和供应商。范围 第 2 条 – (1) 本法;它涵盖了零售企业的开业、活动和检查的程序和原则,以及该部、授权行政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和组织在实施本法中的职责、权限和责任。 (二)服务业企业中,其开业和/或过渡过程和活动受特别法律规定的,不在本法范围内。定义 第 3 条 – (1) 在本法的实施中; a) 购物中心:它是一座完整的建筑物或区域,有大型商店和/或其他工作场所,可以满足部分或全部食品、服装、娱乐、休息、文化和类似需求,有中央管理部门和其他公共区域,以及b) 部:海关和贸易部,c) 经销商业务:在合同基础上充当企业商品和服务销售的中介并独立运作的业务代表,ç)大商店:任何名称的消费品的任何部分。或销售面积至少四百平方米的完全零售的企业,d)工匠和工匠企业:工匠和工匠定义见 2005 年 7 月 6 日第 5362 号《工匠和工匠专业组织法》第 3 条第一款 (a) 项。由工匠经营的企业,e) 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清洁和个人护理产品,f) 存储 m支持的产品:大型商店或连锁店让其他人在工作场所以自己的名义或品牌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并控制这些产品的价格、包装或促销,g) 专业组织:商会联盟工商会、工商会、工商会 ğ) 特别授权企业:企业通过获得企业的信息和支持,对销售该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特许权,在合同的基础上,在管理和组织、分销或营销技术等事项上,以及价格、地区和时间等某些条件。 h) 零售信息系统 (PERBIS):实现必要应用程序和其他交易的电子信息系统在零售业务的开设、运营和关闭中,将在一个中心进行并从该中心结束, i) 零售业务:购物中心、大型商店、连锁店会员、经销商、私人授权企业、从事零售贸易的其他商业企业以及手工业者企业,i) 零售贸易:与零售企业销售和营销商品和服务有关的全部活动,j) 销售区域:专门用于办公目的和住宿的工作场所,不包括存储、生产设施和区域以及公共使用区域;购物中心工作场所的总面积,以及直接销售和出租给大型商店和连锁店的中间经销商的区域,k)上层专业机构:土耳其商会和商品交易所联盟和联合会土耳其工匠和工匠,l) 授权管理:颁发营业执照和工作许可证。授权直辖市或特别省级管理机构和其他管理机构,m) 连锁店:在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拥有的中心经营,其中以任何名称部分或全部零售的同类消费品;指至少有5家分店的企业,其中至少有1家是大卖场,或至少有10家分店的企业,每家的营业面积都在四百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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