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和体育部宿舍服务指导处 目标、范围、依据和定义 目的 第 1 条 (1) 本条例的目的是管理该部传达的宿舍和住宿程序和原则,以促进高等教育的教育。教育学生。范围 M D E 2 (1) 本规定涵盖了教育部通知的学生宿舍的住宿条件、新宿舍的开闭、质量和数量的变化、宿舍管理、学生纪律程序、以及有关特殊服务和夜间服务的规定。依据本条例第 3 (1) 条;第 1681961 号和第 351 号的高等教育学分和宿舍服务法第 46 条是根据 1072018 号和第 30474 号总统令官方公报第 184 条第 188 条第 () 项和第 188 条制定的。定义 第 4 条 (1) 在本法规中; a) 部长是青年和体育部,b) 部是青年和体育部,c) 副部长是青年和体育部所属的副部长,信贷总局和宿舍,)青年和体育部总经理,信贷和宿舍总司长,d)青年和体育总局,信贷和宿舍总局,e)省青年和体育局局长,f ) 省青体厅厅长 g) 本科高中以中学教育为基础,至少 8 个学期, ) 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教育, h) 临时安置在宿舍和用于住宿的服务楼的人员, )正常教育阶段学生就读的部门;教育持续时间,包括预科班、科学准备、外语支持单元等,i) 在高等教育机构注册并永久居住在宿舍的学生、土耳其教育中心的学生、国际学生,j) 教育年高等教育机构从它投入使用到关闭之日起的期间,k) 基于中等教育资格的高等教育,涵盖至少四个学期的课程,包括第一级本科教育,l) 正规教育的学生有义务继续, m) 宿舍部提供的学生宿舍,n) 宿舍服务局的宿舍服务局,o) 宿舍部提供的学生宿舍的宿舍管理员,) 宿舍的助理宿舍助理宿舍部提供的学生宿舍,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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