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6 年 7 月 1 日 2016 年 7 月 1 日 P.U. (B) 306 撤销公用土地保留 撤销公用土地保留由总检察长办公室发布。 (B) 306 国家土地法典撤销为公共目的保留的土地鉴于,根据第 306 号通知。 4831955 于 1955 年 9 月 8 日在雪兰莪州政府公报上公布,行使 1926 年第 1926 号土地法典第 24 (i) 条赋予国王会议的权力。 241926 并通过雪兰莪州政府公报 P.W.细胞。 1881952,雪兰莪州务大臣宣布该地块,即No. Lot 4428 位于 Mukim Kuala Lumpur,面积为 1 英亩 3 rud 06.8 pol,并在收入调查计划 No. 20974 现在保存在雪兰莪州测绘署署长办公室,成为市场用途的储备金,由吉隆坡市议会主席(现称吉隆坡市长)维护,鉴于,通过 P.U. (B) 2003 年 3 月 3 日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公布的第 1082003 号,联邦政府已将根据第 561965 号国家土地法典第 64 条行使的权力委托给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程委员会,鉴于,它是吉隆坡地区土地工程委员会联合会现在认为取消全部上述保留的权宜之计,并且鉴于,在附表中描述的取消全部上述保留的提议的通知,以及取消全部上述保留的时间和地点的详情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管理局将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和矿产总监办公室进行调查,以听取任何打算反对撤销已根据第 433 条粘贴的人国家土地法典,并在联邦政府公报上以 P....
撤销为 MUKIM KUALA LUMPUR LOT 4428 保留土地作公共用途pdf预览版撤销为 MUKIM KUALA LUMPUR LOT 4428 保留土地作公共用途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