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2 年 12 月 28 日 2012 年 12 月 28 日(A) 475 资本市场和服务(附表 2 的修订)令 2012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附表 2 的修订)令 2012 年由总检察长办公室出版。 (A) 475 资本市场和服务法 2007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附表 2 的修订)令 2012 年在行使 2007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第 671 号法案第 380 (1) 款赋予的权力时,部长,关于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发布命令,其名称和开始日期如下 1.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12 年资本市场和服务(附表 2 修订)命令。 (2) 本命令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生效. 2. 主体法附表 2 的第 2 部分通过以下第 3 段用附表 2 的修正案代替第 3 段进行修订。基金管理是指代表任何其他人管理 (a) 证券或衍生工具的投资组合或两者结合,由投资组合基金经理自行决定或以其他方式进行; (b) 资产基金经理在单位信托计划中的资产或资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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