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中心(服务费)(纳闽联邦领土)规则 2013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A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6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13 年 2 月 26 日 2013 年 2 月 26 日(A) 2013 年兽医中心(纳闽联邦直辖区)规则(服务费) 兽医中心(服务费)(纳闽联邦直辖区)规则 2013 年由总检察长部 P. ATU 发布。 (A) 1953 年 60 项动物法兽医中心规则(服务费)(纳闽联邦领土) 2013 年在行使 1953 年第 647 号动物法第 82 条赋予的权力时,部长制定了以下规则 1. 这些规则可能是引用为兽医中心规则(费用)。服务)(纳闽联邦领土)2013。命名其他解释时间表。费用 3. 2. 在本规则中,除非上下文要求兽医中心是指在纳闽联邦直辖区内由部长指定为兽医中心的地方;兽医服务是指兽医当局在兽医中心提供的任何服务,如 (1) 费用应为兽医当局提供的兽医服务支付附表中规定的费用。 (2) 经部长批准,总干事或总干事书面任命为兽医当局的任何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减少或免除任何兽医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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