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4 年 1 月 24 日 2014 年 1 月 24 日(A) 32 价格控制和反暴利(确定最高价格)令 2014 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确定最高价格)令 2014 年由总检察长的部门律师宪章 P.ERU 发布。 (A) 32 2011 年价格控制和反盈利法 2014 年价格控制和反盈利(确定最高价格)令 在行使 2011 年价格控制和反盈利法第 4 条赋予的权力时,控制人经部长批准,制定 1. (1) 本命令可引用为 2014 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最高定价)令。 (2) 本命令有效期为 2014 年 1 月 26 日至以下订单的名称和开始日期 2014 年 2 月 9 日。 生产者最高价格 2. 马来西亚半岛各州、砂拉越州、沙巴州和联邦直辖区由第 (2) 项中规定的地区和地区确定。最高批发价 3. 马来西亚半岛、砂拉越、沙巴和联邦直辖区的附表二第 (1) 项中规定的价格管制商品的最高批发价,由第 (2) 项中指定的地区和地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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