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 年金融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孟加拉国
发布时间:1989年06月30日
[ ৩০ জুন, ১৯৮৯ ] (a) 座位不超过两名乘客塔卡四百; (b) 座位不超过三名乘客塔卡八百; (c) 座位不超过四名乘客塔卡一千二百人; (d) 每增加一位可以坐塔卡的乘客 130 人。” (a) 载重不超过三千公斤的塔卡一千; (b) 超过 3000 公斤但不超过 5000 公斤的载货重量为 3000 公斤的载货重量为 1000 塔卡,每增加 500 公斤的载货重量或其中的一部分,额外增加 90 塔卡; (c) 超过 5000 公斤但不超过 7000 公斤的载货重量为 1360 塔卡,每增加 500 公斤的载货重量,每增加 500 公斤或其中的一部分,额外增加 250 塔卡; (d) 超过 7,000 公斤的载货重量为 2,360 塔卡,每增加 7,000 公斤的载货重量,每增加 500 公斤或其中的一部分重量,额外增加 300 塔卡。” “(viii) 塑料陶器和器具 30% 从价。”; (আ)অধীন“解释”এ条款(6)এরপরিবর্তেনিম্নরূপ条(6)প্রতিস্থাপিতপ্রতিস্থাপিত,যথা: - “(6)”塑料容器“意味着各种塑料容器,包括可折叠管,桶,桶,罐头,板条箱、塑料材料制成的托盘和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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