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律师账户)规则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客户账户 4 存入客户账户的款项 5 资金分割 6 除规则 3、4 和 5 规定的款项外,不得存入客户账户 7 款项可以从客户账户中提取 8 从客户账户中提取的资金 如何提取 9 如果律师没有义务将客户资金支付到客户账户中 12 理事会要求出示账簿等的权力 10 账户之间的转账 11 现金簿、分类账、期刊等 13 所产生费用的暗示 14 理事会的要求 15 保存立法历史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1999 年 1 月 1 日出版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法律专业法案(第 161 章,第 72(1) 节)法律职业(律师账户)规则 R 8 修订版 1999 年(1999 年 1 月 1 日) 1985 年 8 月 8 日 引文定义 1. 本规则可被称为法律职业(律师账户) R莱斯。 2.(1) 在本规则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经批准的财务公司是指根据《财务公司法》(第 108 章)注册并经部长批准为本规则目的接受客户存款的任何财务公司; bank 与《银行法》(第 19 章)中的含义相同;银行存折和银行结单分别指银行就在该银行开立的任何客户账户发出的存折和结单,包括存折和核准财务公司就客户发出的结单在该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客户指律师持有或接收客户账户的任何人 客户账户指金钱; (a) (b) 以律师名义在银行开立的活期或存款账户;或以律师名义在认可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该账户名称中出现客户一词;客户资金是指律师为某人持有或收取的金钱修订版于 1999 年 1 月 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受托人、利益相关者或以任何其他身份,但不包括 (a) 以律师为受托人的信托的受托人持有或收取的资金; (b) 唯一有权获得的金钱是律师本人,或就律师事务所而言,该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有权获得的款项;或律师 指 最高法院 的 辩护人 和 律师 , 包括 律师事务所 ; solicitortrustee 指仅与其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或雇员一起作为唯一受托人或共同受托人的律师;信托资金是指由律师持有或收取的资金,该资金不是客户资金,并且受该律师作为受托人的信托的约束,无论他是否是该信托的律师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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